1、什么是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答:从2000年开始,国家将大中专毕业生包分配的体制改革后,国家教育部将原来的派遣证改为《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普通中等专业(中师)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为“报到证”, 是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由黑龙江省教育厅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签发,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大中专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是目前办理国内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就业报到证是一个毕业生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家工作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是报考执业资格证书的必需材料。报到证由《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两部分组成。
2、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有哪些作用?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的功能;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户口的功能;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功能;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保护和维护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权益的功能。
毕业学校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按国家规定,毕业生在派遣之前未开具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接收函)的一律派回生源所在地。
注: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绿色,大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蓝色,本科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为粉色,毕业生就业通知书都为白色。
3、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咨询与就业有关的问题?
毕业生咨询与就业有关的问题,可到学校实习就业科(就业)咨询或打电话咨询,电话是:0454-8794466、8790213。
4、转接档案有那些方式?
档案转接方式有:
1、通过机要等渠道寄送档案(我们学校一直是发到毕业生手里)。
2、用人单位或毕业生个人提档。
5、什么情况下把档案挂到人才中心?
答:对于那些长期找不到或不愿到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正式编制的单位,聘任制或自主创业的学生,可以把档案存到人才中心。
6、人才中心与办择业式代理的区别。
答:办理寄存在人才中心的学生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负责管理,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现行规定,挂靠在人才中心以后不得再办理改派。
7、调整改派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①原《黑龙江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②原接收单位退函(未就业派回生源地的除外);(拒收函)
③与现接收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其它有效接收手续(接收函);
④到我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开具新的报到证。
8、就业报到证(派遣证)的丢失怎么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凡涂改、损毁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本人签字),学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到我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补发。毕业之日起超过一年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由本人提出申请,(手续都是一样的)经核实后,由我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上述手续出具《就业报到证遗失证明》。效力是一样的。